唐湘龍
(李安留下的「那池水」裡,還有2.5億怎麼來的?) 兩個奧斯卡「最佳導演」,就是電影事業的頂峰了。和史匹柏一起,李安站上了頂峰,眾人仰望。對稍微了解李安個性,以及了解李安如何向頂峰攀爬的人,大概都會覺得,這真是個勵志的故事。 文憑真的不代表什麼。在最困頓時,仍然不把手裡的理想放掉的人,才有站上頂峰時,「千種風情,更與何人說」的激動。當然,你也可能半途摔落,粉身碎骨,一事無成,除了自己的遺憾,難釋眾疑。但人生就這麼回事,今天,我們總可以慶幸,幸好李安即使在困頓失意的時刻,仍然堅持。還有,今天我們能有一個集體發自己內心的高興,還得感謝影藝學院。這個獎,好萊塢沒有頒給自己的建國大片─《林肯》,沒有頒給自己的政治正確─《亞果出任務》,好萊塢沒有「文以載道」,沒有讓「藝術為政治服務」,然後,才有李安的功成名就。 四個月前,「金馬獎」頒完,大獎幾乎都給大陸、香港拿光了,政治上,一股:金馬獎要「砍掉重練」、金馬獎應該保障本土電影和演員等等的聲音,真大。在電影這檔事兒上,「愛台灣」的key又拉高了。「金馬獎」不夠台,不夠愛台,金馬獎是台灣花錢辦的,是要肯定台灣的,必要時,我們關上大門,我們轟趴,我們關門自high。 雖然,過年期間,遇到在大陸搞電影的朋友,他們對這幾部得獎電影以及「金馬獎」的青睞,推崇備至。覺得「金馬獎」對大陸電影圈很有鼓舞效果。 我們的國民智識真的沒有能力判斷:愛之適足以害之,愛台灣適足以害台灣?放任這種以愛為名的政治正確,讓政治人物如此粗暴、粗俗,在最通俗娛樂的領域裡,都隨時召開愛國主義的審判庭,愛的不夠粗暴,不夠低俗的,通通有罪。 不只是「金馬獎」裡的林佳龍、管碧玲。四個月前,「Life of Pi」剛上演。誰知道會不會得獎呢?但當時,幾位台中市議員謝志忠、蔡雅玲、黃國書…...(對不起,我必須具名,這是歷史),拿台中市政府補助李安5000萬拍片的事兒大做政治文章。極盡批評、嘲弄之能事。今天,都改口了。都說這5000萬花得值得了。 但試想:如果李安沒得獎呢?如果李安沒有機會站在那個全球矚目的舞台上「感謝台灣」、「感謝台中」的話,胡志強要如何去交待這5000萬? 光是「為什麼不拿來補助本土電影」這樣的問題,就足以治台中市政府一條政治死罪。雖然,這5000萬,不過是這部電影36億預算中的一小部份,包括陳文茜捐的100萬機票錢,更是小錢。但那是心意,那是視野,是胸襟。有,當然不保証成功,但沒有,一定失敗。或至少,這部電影的榮耀都跟台中無關。 當大家在為李安得獎而高興、歡呼時,請大家一定要試想一下這個情況。 那個獎,「救」了台中市政府。「愛台灣」的審判庭,改判無罪。5000萬值得。「那個大水池」也值得。一切結果論英雄,都值了。 但如果我們縱容這種「結果論」的政治競技秀,台灣的文創、藝術、娛樂,今後還是沒得救。 其實,在奧斯卡頒獎典禮後等著開庭受審的,哪裡只是胡志強?在對「Life of Pi」的拍片補助上,還有一筆新台幣2.5億錢是來自中央,這筆錢,比台中市的補助大得多,但因為沒有人提,也就沒有人注意,曝光率還比不上那5000萬。當時李安的預算很緊了,這筆2.5億的錢雖然還是不到電影總預算的10分之1,但卻是雪中送炭、成就夢想的「救夢錢」。但有沒有想過,這筆比「夢想家」總預算還大的「救夢錢」,在當下的政治環境裡,要怎麼從中央政府預算裡擠出來? 當時,是民國98年。行政院長是吳敦義。吳敦義在88風災後,剛接院長,百廢待舉,但馬英九交辦了幾件棘手的事兒,其中一件就是:「李安導演想回台灣拍戲,政府能不能多給點資源?」以當時的社會氛圍,糟透了,電影八字都還沒一撇,錢要怎麼編出來?真是棘手。但行政院編了,吳敦義親自批可。當時的「馬吳體制」其實是今天奧斯卡最佳導演的重要「推手」。 李安得獎,我沒有看到真正在背後出力的政治人物出來醜陋沾光、邀功。連捐自己口袋錢的陳文茜都是一副「這沒什麼」的反應。台灣難道不值得一個有品質、品味的政治文化嗎? 但這兩天,我挺好奇,還是忍不住要去打聽:奧斯卡頒獎實況轉播時,這些心裡忐忑不安的政府大員在幹啥? 答案是:周一上午,總統府正在開五人小組會議。這是府院黨例行、最重要的政治決策會議。馬英九主持。會後,大家都在關心核四公投,但會中,這些大員們都心神不寧,一直在等奧斯卡開獎報票。李安得獎的消息傳進會議室時,壓力和期待釋放,會議被打斷,馬英九振臂大叫了一聲「YA!」包括吳敦義,每個人都忍不住開懷大笑,互道恭喜。 面對李安的巔峰成就,台灣人要講什麼呢?李安「感謝台中」、「感謝台灣」,盡在不言中,大家就「YA!」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