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掉了435篇日記,重新從心來過....
終於與今年升國中的老大你講了,我受不了你母親十多年都不回家,還得每個星期日去她娘家接你媽出去高級餐廳吃飯才能見你們,每個月給她三萬,而她嫌家裡三十多坪太小卻又偷偷在外買了差不多大小的房子,如果今天不是戶政事務所跟我說他有兩間房子哪間要住問題,我可能都被蒙在鼓裡,所以決定跟你媽媽離婚,今年應該會完成.我不會要求老大你要住哪邊,看到你點頭體會我講的,因為你也曾看過你媽發瘋的樣子,常常對我施暴而我都沒有還手,你也看過書房門上的菜刀痕跡,那是你母親十年前抓狂的可怕鐵證,我知道很多事情要講,需要很多勇氣,但是你祖父母都七十多歲,我除了常常回台北照顧他們外,自己身體也不好,常跑醫院,而你媽媽呢?婚後除了從沒有去過你祖父母那邊外,一點家裡的支出從未出過,連他口口聲聲說的你們的教育費用,其實也都是我出的,身為獨子的我,蠟燭兩頭燒.已經身心俱疲,原諒老爸我決定離婚的舉動,願上帝祝福 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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