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376858
 ~ 大顆棉花糖 ~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法律 v.s. 生活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面膜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錯過
作者: ~ 大顆棉花糖 ~ 日期: 2009.09.22  天氣:  心情:


汪茜茜:「錯過,是為了遇見對的。」


初戀男友追我時,是我這輩子最胖的時候;
183追我時,則是我這輩子最像刺蝟的時候。

一開始我抗拒著心裡真正的感覺,因為剛認識不久,了解不多。
183看出這一點,他說如果二個人都不願意放開心,永遠無法真正了解彼此。
他只會看到我對朋友熱情開朗的那一面,
至於我對男友是溫柔體貼還是刁鑽撒潑,他只能猜測。
保護自己是對的,只是過度的小心翼翼,很可能會讓自己錯過什麼。
他讓我知道,想得到幸福,就要勇於追求。

也許我們都渴望愛情,
可是卻不願意承擔為了得到愛情而必須承擔的風險。




標籤:
瀏覽次數:66    人氣指數:1066    累積鼓勵:5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法律 v.s. 生活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面膜
 
住戶回應
 
時間:2009-09-25 15:17
他, 52歲,台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9-25 16:07]:

???
你沒見過我
也沒看過我的照片
怎麼知道我胖或瘦 ?

 
時間:2009-09-23 14:20
他, 50歲,台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9-24 08:00]:

現在將減肥視為終身志業囉~~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