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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今天您去領消費卷嗎?
作者: Oo食慾oO㊣ 日期: 2009.01.18  天氣:  心情:
領取消費券請攜帶:通知單、身分證、印章

◎消費券發放日期:第一階段98年1月18日

◎98年3月31前出生,並在當週上班日以前(4月3日)完成戶籍登記的嬰兒,可領消費券

◎外籍配偶請於98年1月18日至指定發放所領取消費券

◎1月18日未領取者第二階段請於2月7日~4月30日營業日至指定郵局領取

◎1月18日起,請儘可能依通知書建議的上、下午時段至發放所領取,避免擁擠。

◎消費券諮詢中心
市話免費專線:0800-88-3600
手機付費專線:02-412-3600

今天有空記得要去領3600元滴消費卷喔!
共有三張兩佰元和六張五佰元
記得當場點清楚~然後可以準備消費去啦!

    
     3600元您想如何花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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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1-18 21:21
她, 45歲,台中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1-19 10:24]:

也對啦!若不缺不需要去和大家排隊領ㄚ
昨天假日有去東豐和后豐騎腳踏車
也有經過竹蜻蜒~那裡還蠻寬廣滴
若只參加上午滴活動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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