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哲學家史賓諾莎認為, 當人從一個狀態提升的另一個較佳的狀態時,就會覺得快樂; 因此必須不斷地提升才會保持快樂。有人好勝好強,有人努力花錢購物,就是要捕捉那一剎那的快樂; 然而快樂的感覺只是暫時的,很快就會消失 前幾年,美國哈佛大學最受歡迎的課是一位年輕的講師泰勒․本․沙爾博士所開的是幸福課。 他認為:幸福感是衡量人生的唯一標準,是所有目標的最終目標,幸福應該是快樂與意義的結合。
換句話說,只有快樂但沒有意義的行為或活動雖會帶來短暫的快樂, 沒有幸福的感覺。有意義而又能使人覺得快樂的行為或活動才會有幸福的感覺。
許多人努力修行或參加靈修活動,企圖發現幸福或人生的意義,其實是多餘的, 大師的指點不外是靜心與放下而已。任何人必須自己發現什麼是幸福的感覺。 我們只要接受這個想法,試圖實踐,就會有幸福的感覺。
本‧沙哈爾為學生簡化出10個要點: 1.遵從你內心的熱情。選擇對你有意義並能讓你快樂的工作。 2.多和朋友們在一起。親密的人際關係,是你幸福感的信號。 3.學會失敗。不要讓對失敗的恐懼絆住你嘗試新事物的腳步。 4.接受自己。允許自己偶爾的失落和傷感,然後問自己,能做些什麼來讓自己感覺好一點兒。 5.簡化生活,求精而不在多。 6.有規律地鍛煉。每週只要3次,每次只要30分鐘,就能大大改善你的身心健康。 7.睡眠。雖然有時“熬通宵”是不可避免的,但每天7到9小時的睡眠會使你更有效率、更有創造力,也更開心。 8.慷慨。當我們幫助別人時,我們也在幫助自己。 9.勇敢。 10.記錄他人的點滴恩惠,始終保持感恩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