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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如果掉了手機 (友轉函照貼)
作者: X 日期: 2008.07.15  天氣:  心情:


如果掉了手機 (Keven 來函照貼)

***

如果掉了手機 , 請記得一件事

絕對絕對不要去系統商停話.....

如果掉了手機, 請記得一件事



第1 直接去警察局報遺失,記得拿報案三聯單,一定要拿。

第2 保佑對方沒事用你的sim卡亂打,打越多越好,手機越容易找回。

第3 要求系統商寄送帳單明細。

第4 收到上月帳單後,拿著報案三聯單,去系統商要求自遺失日期後的通話費皆可扣除。(法律規定的)



有趣的來了,系統商收不到手機自遺失至停話中的損失,他會找誰要呢?

損失的越多你的手機越快找回........(電信法第56條)



太晚知道這訊息了

有時覺得法律真的是保護壞人的

反正好人很好欺負..不懂得這些法律細洞也不敢有啥動作



我家前陣子也是如此.我媽手機晶片被人掉包了打了七萬多的色情電話

向系統業者(中華電信)停話(業者在12小時候才停話).

並詢問後續該如何處理時

業者也沒再第一時間告知我們要去警局報遺失



一直到一個月後業者一直打電話來催繳

並說若我們不繳.他們要呈到警局去.....而後等了快半個月在主動詢問警局處理進度

警局才說要移交到電信警局去查.....查阿查.....半個月又過了

由於一直都查不出是哪個人做的..



電信警局說電信業者並沒有再第一時間停話..我們也沒立刻報遺失(那時哪知道阿)

這中間的通話費必須也是要由我們這些消費者付費(還強調這是常識ㄟ)

只要找不到兇手...我們仍是必須繳交這些錢

不繳的話會移送..自動扣你的薪水

反正你們只能認命繳這些錢就是.........

還很好心的說~~~頂多~~ 幫我們爭取到我們停話後.所撥出的費用.由業者自行吸收.(約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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